区教师发展服务中心 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和《关于选送2020年度省级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参训学员的通知》精神,现就落实省级以上教师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准选派参训教师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省教育厅办公室两个文件(附后),依据培训项目计划分配表所分配的名额(按省市要求,今年培训计划分配重点倾斜农村学校),严格按照省文件规定的每个子项目具体遴选条件选派教师参训。 今年培训项目比较多,选派参训教师时要结合学校发展现状及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兼顾不同层次、年龄、学科、地域教师的培训需求。除文件规定参训对象有特殊要求外,近三年参加过省级以上培训的教师原则上不要选派,杜绝出现“培训专业户”。所分配培训名额如本单位没有符合条件的参训对象,由区教师发展服务中心调剂到其它单位;对各单位报送的不符合参训条件的教师予以劝退并将培训名额调剂到其它单位。 二、切实加强参训教师管理 今年所有省级以上培训项目均使用“湖北师培”APP管理,通过“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与服务平台”发布培训信息和动态。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是教师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及时关注培训管理平台信息和动态,切实抓好参训教师训前、训中、训后管理,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1、做好训前教育。学校接到培训通知后要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参训教师并对进行安全、纪律教育,确保参训教师遵守培训纪律、不出任何意外事故,圆满顺利完成培训学习。 2、抓好训中督办。各学校要切实解决好参训教师工学矛盾,妥善安排好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确定后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缺训、不得随意更换人员,确需调换人员的由所在中心学校(局直学校)向区教师发展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换。无故缺训、中途被劝退、训后未结业人员省教育厅将通报批评,由所在学校说明情况并且三年内不得再安排参加国培、省培项目培训。 3、加强训后跟踪。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参训教师训后跟踪管理,落实教师外出培训学习交流汇报制度,在规定时间和范围内完成总结反思、汇报交流、专题讲座等活动后方可报销培训经费。参加省内外高级研修的干部教师由区教师发展服务中心安排承担区级培训相关任务。 三、按时报送参训教师信息 各镇(街)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幼儿园)要准确填报参训教师信息报送统计表(见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附件3),7月14日前报区教师发展服务中心。
襄阳市襄州区教师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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