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中心学校、局直各单位(学校、幼儿园):
为落实国家“十四五”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襄州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将《襄州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襄州区教育局
2021年2月25日
襄州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性阶段,也是襄州教育事业巩固发展成果、深化改革、科学发展的重要时期,更是抢抓国家优先发展教育、发挥自身优势、实现快速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期。为实现襄州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推动襄州整体跨越式发展,结合全区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紧紧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质量、优质均衡教育为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强化教育保障,大力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教育服务均等化,逐步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面建设经济强区提供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教育工作全过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着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坚持优先发展。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才资源开发需要,为教育保障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改革创新。立足襄州教育实情,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强教育交流合作,通过改革、开放和创新,解决发展难题,激发教育活力,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打赢教育质量提升攻坚战。
坚持依法治教。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教、依法兴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益和广大师生合法权益,为教育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全过程,筑牢命运共同体思想基础。
坚持促进公平。牢固树立以师生为本的发展理念,坚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统筹推进义务教育一体化和优质均衡发展,使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均等化的教育服务、接受到更有质量的教育。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逐步实现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率达85%以上;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高中毛入学率92.5%以上。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大力发展高中教育,匹配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发展特殊教育。建成教育资源配置齐、办学(园)条件优、教学管理科学、教学质量高的创新型开放式教育体系,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具体为:
——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更加公平。有效建立教育公共服务一体化。适应社会各群体多样化教育需求,实现人有所学,学有优教。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性进一步增强,推动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优质均衡发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适龄儿童少年能够平等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教育保障更加有力。教育法规体系更加健全,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全面落实。教育经费投入依法、足额、优先保障。教育用地、校园安全、教师编制,教师待遇得到优先保障。教育队伍专业化、教育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建设“互联网+教育”的新模式。
——教育规模与结构更加合理。基础教育、特殊教育规模与城市人口发展,学位需求相适应,优质教育资源显著提升;职业教育规模显著扩大,适应城市人才集聚,科技创新、产业升级需要。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
加强教育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作用,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强化教育党支部建设,健全优秀党员、骨干教师相融合的“双培养”机制。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学校延伸。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建立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健全教师关爱机制,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
采取多种方式,不断提升教师能力素质。按标准预算教师培训经费,多形式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完善教师校长培训体系,将名师、名校长、班主任纳入区级人才项目培养计划;拓展教师补充渠道,改革教师招聘考试考核方式,改善教师岗位结构设置,全面推开“区管校聘”和职称制度改革,实行校长竞聘上岗和教职工全员聘任,完善教师交流和退出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 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 贯穿学前、义务、高中、职业教育各领域。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时代新人。
(四)全力推进乡村振兴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方案》,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做好省内区域协作对口帮扶工作(帮扶十堰市竹山县),全力推进乡村振兴。
(五)持续开展国防教育
全面贯彻国防教育政策,坚持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的方针,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特点,通过国防教育月、学生军训、专题宣讲、宣传展板、研学旅行等多种方式,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培养学生树立忠于国家民族、甘于为国奉献的正确价值观。
(六)大力发展各类教育
继续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依法落实教育投入“三个增长”,健全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保障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逐步将中小学教师“五项奖励”纳入财政保障。落实农村教师补贴政策,足额预算学前、义务、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健全落实中职生均拨款制度,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全面推进全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加大各类教育基本建设投入力度,持续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教育、特殊教育和智慧校园等基本建设。其中:
1. 乡村学前教育广覆盖工程。进一步扩大乡村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切实解决乡村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形成以公办为主的乡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布局,为襄州乡村教育全面振兴奠定基础。
2.城区学前教育保基本工程。进一步推进城区学前教育资源布局优化,构建以公益性、普惠性为主的城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坚持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发展方向,鼓励不同主体开展多种形式办园,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园、名园办分园等形式,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切实保障城区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3. 农村义务教育强基工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乡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学点)校舍、场地、附属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等。以项目强基本,以质量促发展,进一步增强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补齐农村义务教育短板,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通过集团化办学、城乡交流、以校带校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农村学校教学质量。
4.城区义务教育再提升工程。实施城区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场地、附属设施、地下室建设及设备购置等。加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积极发展特殊教育,统筹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学生流动趋势等因素,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通过现有学校扩容改造和新建学校等方式,刚性增加学位供给,满足入学需求。
5.高中教育现代化工程。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推进普通高中学校现代化建设,高标准配套设备设施,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优化高中课程改革,鼓励特色发展,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
6. 高中布局优化工程。优化普通高中布局,创建普通高中优质教育品牌。推进普通高中迁建项目,化解老校区面积狭小,制约学校发展的瓶颈难题。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建成一批面积达标、设备完善、质量过硬的优质高中。
7.社会综合实践(劳动教育)“一中心两基地”建设。匹配发展职业与成人教育,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职业教育“一中心两基地”建设。完善实训培训、校外劳动实践等设施设备,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当地经济发展能力和办学实力,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培训网络,提升校外实践水平,推进终身教育,发展老年教育。
8.数字校园建设工程。提升全区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建设信息化终端、创建智慧化校园,优化教学与管理,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共享,推广创客教育,全面提升师生信息素养。
9.鼓励发展民办教育。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及退出机制,完善幼儿园年检、等级评定标准。开展专项治理,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加强动态监管,建立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规范社会办学(园)行为。
10.实施困难群体关爱行动。建立学习困难学生个性化帮扶机制,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和随迁子女关爱帮扶制度。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建设,严格落实贫困生资助政策,鼓励和倡导社会捐赠,规范收费行为和资金使用,保障贫困学生顺利入学。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合力,标本兼治,发挥家庭教育在学生成长中的重要作用。
11.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加强安全教育,优化教育法制环境。加强政府主导,学校、家庭、社会、司法联动保护和社会监督,推进依法治校,保障全区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和师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师生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进一步落实政府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责任,协调政府各部门齐心协力支持教育发展,动员和争取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教育事业,营造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切实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适应教育管理特点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校园民主,推进校务公开。四是规范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完善监督机制,预防和查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确保经费安全。
(二)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落实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各阶段普及程度、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等质量监测和督导检查。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健全国家督学制度,努力建立一支观念现代、素质全面、专业精良、品行高尚的专兼职督导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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