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规定,现将襄阳市唐白河(唐河)航运开发工程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予以公开。如对本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工程建设期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襄阳市襄州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襄阳市襄州区航空路127号 邮编:441199 联 系 人:李樊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3757879@qq.com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展及落实情况 2021年12月27日,襄阳市唐白河(唐河)航运开发工程开工建设。2022年3月5日,襄阳市唐白河(唐河)航运开发工程土建工程(疏浚、护岸、切滩、拆除)开工建设。2022年10月16日,新建唐白河大桥工程开工建设。2023年9月1日,襄阳市唐白河(唐河)航运开发工程双沟航运枢纽土建工程开工建设。 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条款。目前,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有序开展,环境保护措施逐项落实。 二、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见表1。 表1 本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环境要素 | 已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生态环境 | ⑴合理安排施工期,疏浚工程、护岸工程、涉水的少量切滩工程及唐白河大桥桥墩基础等水下施工作业避开了鱼类繁殖期。 ⑵在两河口至唐白河汉江河口段内通行船舶,禁止鸣笛。 ⑶对护岸工程采取联锁块生态护坡的形式,双沟枢纽设置鱼道,对施工河段和汉江襄阳段长春鳊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进行渔业资源增殖补偿,修复施工区域生态环境。 ⑷积极配合新集水电站、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业主及地方政府做好唐白河栖息地保护工作。 ⑸未将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布置在河道内滩地上,未破坏岸坡上的植被。 ⑹施工时在主体工程施工区、桥梁工程区、弃土区、临时堆土场区和施工场地区等区域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 水环境 | ⑴疏浚船配备定位系统控制疏浚范围,控制泥舱装载量,疏浚泥运输泥驳在疏浚施工水域溢流完成后再启航运输,避免运输环节发生溢流污染。 ⑵设置的临时施工场地远离河流水域,施工场地各类生产废水未进入河流。 ⑶桩基钻孔施工采取干施工工艺,设置泥浆池,在泥浆池四周设置了土堤等类型围堰,溢流口设置了土工布,泥浆池上方设置了简易遮盖装置。 ⑷施工船舶污水、船舶垃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储存、处置,未向水体排放。 ⑸航道工程、桥梁工程等工程租用临河边现有民宅作为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枢纽工程项目部驻地设置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装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回用。 ⑹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冲洗废水和混凝土养护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砂石料冲洗、混凝土拌和冲洗和施工现场洒水,不外排。对基坑排水采取在基坑集水区投加絮凝剂的方法,排水静置沉淀2h后抽出排放。 | 声环境 | ⑴做好施工船机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施工设备低噪声运行状态。 ⑵在高噪声设备靠近居民区一侧设置了可移动的简单围障,以降低其噪音影响。 ⑶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06:00之间未采取高噪声设备施工,未在距离居民点较近的工程区施工。 | 环境空气 | ⑴施工船舶船用燃油以及污染物排放控制按照《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严格执行。 ⑵加强施工船舶的维修保养,减少燃油废气的排放。 ⑶施工建筑材料堆放场地、施工道路、临时堆土区等施工场地采取设置围挡、覆盖、定期洒水、限制车速等防尘抑尘措施。对施工营地以及运输道路定期清扫洒水,以减少施工车辆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 ⑷混凝土采用封闭式拌和楼生产,内设除尘器,控制混凝土拌和粉尘。 | 固体废物 | ⑴施工项目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⑵施工船舶垃圾收集后由符合资质要求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处置。 ⑶废弃橡胶坝按要求进行处置,由专业单位处理回收。 ⑷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桶、垃圾集中堆放场地,生活垃圾集中堆存,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⑸表土与土石方运送至附近指定的临时堆土区集中堆放。 | 环境风险 | ⑴加强施工船舶安全管理,制定周密的施工计划,合理划分施工水域和航行水域,施工区域设置施工专用标志,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和安全环保培训。 ⑵制定本工程施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相关部门、单位建立事故应急联动机制,并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⑶配备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和设备。 ⑷开展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演练。 | 环保管理 | ⑴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制定环境保护专项方案和环境保护工作计划,负责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实施,保障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⑵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本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咨询,制定环保管控服务工作大纲,编制了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管理手册,对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监督管理和实施,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 环境监理 | 工程监理单位工作内容包括施工期环境监理。根据工作大纲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发现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施工行为,及时制止并要求整改,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 环境监测 | 委托第三方单位按监测计划开展工程区域鱼类和水生生物调查以及施工期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监测工作。 |
三、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襄阳市襄州区交通运输局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委托湖北省水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北京路桥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襄阳市唐白河(唐河)航运开发工程施工监理,工作范围包括本项目枢纽工程、航道工程、新建唐白河大桥工程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施工环境监理服务。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工作大纲进行环境监理工作,开展日常环保巡查、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中各项环保措施。 四、施工期环境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襄阳市襄州区交通运输局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委托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环境保护管控服务工作、委托湖北科远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开展环境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服务工作。委托单位按环评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在工程范围内开展鱼类和水生生物调查以及施工期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监测,并提交调查和监测成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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