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襄州区区级储备粮和地方调控粮管理办法》有关问题作以下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区级储备粮和地方调控粮管理,畅通调控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渠道,切实保障我市粮食安全,根据《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襄阳市市级储备粮和地方调控粮管理办法》,我区起草了《襄州区区级储备粮和地方调控粮管理办法》。 二、文件起草过程 2021年2月,襄州区发改局在参照《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襄阳市市级储备粮和地方调控粮管理办法》草拟了《襄州区区级储备粮和地方调控粮管理办法》,书面征求了襄州区财政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襄州区支行意见,并针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襄州区支行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沟通和修改,在此基础上再次征求发改局意见后形成襄州区区级储备粮和地方调控粮管理办法送审稿,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 三、文件主要内容 襄州区区级储备粮和地方调控粮管理办法共33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了储备管理的目的、适用范围、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等。 (二)明确区级储备粮购入,由承储企业负责收购或按照规定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标准为国标三级以上的年度内新粮。 (三)细化明确了承储企业应当履行的义务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 (四)明确区级储备粮银行贷款利息、保管费和轮换费的预算申请和经费管理。 (五)明确轮换年限和轮换方式。 (六)动用区级储备粮的条件的审批程序。 (七)明确检查制度和监督主体职责范围。 (八)明确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承储企业违反储备粮管理规定责任追究。 (九)解释机关为区发改局(粮食局),有效日期自印发之日起施行5年。 2021年4月,《襄州区区级储备粮和地方调控粮管理办法》经审议通过,于2021年4月25日正式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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