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金源供水有限公司、襄阳汉江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为全面落实国家绿色发展价格政策,建立健全激励供水质量提升、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形成和调整机制,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城市供水价格的相关规定,经依法履行政府定价程序,并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襄州城区供水价格进行改革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简化城市供水价格分类 将现行的居民生活用水、工业及经营服务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共四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水价分类按《湖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二、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将阶梯水价三级级差由1:1.5:2调整为1:1.5:3。水量基数暂不调整,第一阶梯水量为每户每月25立方米(含)以内;第二阶梯水量为每户每月25—33立方米(含),第三阶梯水量为每户每月33立方米以上。 三、调整城区供水价格 (一)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一阶梯1.82元/立方米,第二阶梯2.73元/立方米,第三阶梯5.46元/立方米。 (二)非居民用水价格:2.50元/立方米。 (三)特种用水价格:6.00元/立方米。 (四)对低保用户的优惠政策不变,即: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低保证明的低保家庭,用水价格继续执行0.80元/立方米。 以上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等代征费用。 四、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供水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和供水质量,保障供水安全。请认真做好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宣传解释工作,确保供水价格改革调整顺利实施。 五、执行时间 以上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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